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自民國89年辦理「視覺暨表演藝術人才出國駐村及交流計畫」,每年選送8至10名藝術家至英、美兩國駐村。過去十餘年來,逐年擴增並調整駐村國家以及藝術家名額,至今除美國外,增加法國、捷克、澳洲等三國,共六個駐村地,此外藝術家名額也增加至每年16位,是台灣相當重要的藝術家培育計畫,為國內藝術家進軍國際舞台之最佳前哨站。該計畫不僅使藝術家得於各國駐村地與國際藝文人士進行交流、汲取各國重要美術館、畫廊等藝文機構之工作經驗,也同時激發藝術家們創作靈感與創作型態方式;此外透過各個駐村管道藝術家得以自我推介,對於未來於國際發展亦有相當助益,每年均吸引眾多藝術家送件申請,至99年共計選送123位青年藝術家出國駐村,受到各界肯定與讚賞。
100年第12屆駐村計畫共計84位申請,文建會經過初、複、決選三階段的甄選程序後,選出許唐瑋先生、郭昭蘭女士、李燕華女士、周育正先生、李思慧女士、牛俊強先生、莊雁婷女士(備選)、黃瑞芳先生、林俐貞女士、陳曉朋女士、林玉婷女士、陳宛伶女士、王俊琪女士、陳雪甄女士、邱承宏先生、黃柏皓先生、蘇文琪女士、洪珮菁女士(備選)等16位藝術家(2位備選)至美國、法國、澳洲與捷克等國計6所國際藝術村進行駐村計畫。文建會除了提供住宿、交通費外,並補助每位藝術家新台幣20至30萬元不等之創作費、生活費及成果發表費。名單已公佈於文建會網站首頁,網址http://www.cca.gov.tw/。